2025商铺将全面取消(2020年国家对商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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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蒙山云蒙景区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商业招租公告
山东沂蒙山云蒙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优化景区商业布局、提升服务品质,现对景区内部分商铺及场地开展公开招租活动。本次招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承租人资格与条件
(一)
资格要求
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在景区内投身商业经营活动的公民。
(二)
条件细则
1.严格遵守山东沂蒙山云蒙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秉持合法、诚信的经营理念,过往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记录。
2.不存在拖欠景区商铺租赁费、水电费等各类款项的情况。
3.有意向参与竞租者,需在2025年3月25日17: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云蒙景区安全工程中心办公室,缴纳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意向金。缴纳时需准确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常用联系方式、银行账号及开户行信息,成功缴纳后领取意向金缴纳凭证,后续相关环节将以此为重要依据。
二、报名安排
(一)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17:00截止。报名期间,已缴纳意向金的申请人需凭意向金缴纳凭证前往云蒙景区安全工程中心办公室完成报名手续,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二)
报名材料
报名统一打包招商区域者,除意向金缴纳凭证外,还需提交一份详细的经营计划书。经营计划书应涵盖经营项目、产品与服务介绍、市场定位、营销策略、人员配备、预期经营效益等方面内容,以便景区全面评估申请人的经营规划和能力。
三、招租区域、模式及经营类型
(一)
六处商铺
(明标暗投,固定租金模式)
1.商铺位置:漂流上站、原购物街、流碧桥、小东关、日光岩、黑松林。
2.投标方式:采用明标暗投的投标方式进行公开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商户。若中标商户放弃中标资格,其缴纳的意向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该商铺视为流标。对于流标商铺,由招租工作小组依据实际情况,经研究讨论后,另行制定处置方案。
3.经营类型:主要经营游客刚需品、旅游纪念品、预包装食品、小食品。
4.租金相关规定
(1)租赁周期:租赁期限设定为2个租赁周期,每个周期为1年,租赁合同采取逐年签订的方式。景区有权在一个经营周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与商户续约。
(2)租赁费调整机制:商铺的租赁费用(即最终中标金额)将结合上一年度景区的经营业绩以及市场行情波动情况进行合理调整。首个租赁期的起始时间为上年度商铺租赁到期日的次日。
(3)续租事宜:中标商户需在中标后,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一次性足额缴纳租赁费用,并与景区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以及安全、护林防火责任书。在首期合同到期前15天,景区将综合评估各商铺经营表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符合续租条件,并公示第二个合同周期的商铺租赁费用金额。商户自主决定是否续租。2个经营周期结束后,景区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5.竞价程序
(1)报名阶段
有意向参与六处商铺竞租的人员,需在2025年3月25日17:00前,完成10000元意向金缴纳,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云蒙景区安全工程中心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
(2)组织实施
本次招租及现场竞价由山东沂蒙山云蒙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工程中心负责组织与实施。
(3)竞价规则
1)凭证要求:现场竞价者需持竞租保证金单据及竞租卡参与公开竞价。成功竞得后,上述凭证将被收回,不得用于其他商铺竞租;未竞得者的凭证可继续参与后续商铺竞租。
2)中标判定: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商户,当场宣布结果。若出现相同报价,按照原承包经营者、蒙阴县居民、其他县居民的顺序优先确定中标人;如仍相同,则以意向金缴纳先后顺序,先缴纳者中标。
3)中标公示:竞价结束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4)竞得后续要求
1)转租与弃租:竞得者不得转租或弃租,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弃租导致商铺流租,由招租工作小组另行处置。
2)费用缴纳与合同签订:竞得者需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交齐租赁费并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违约2025商铺将全面取消,自动放弃经营权,竞租意向金不退。
3)经营手续办理:竞得者在签订合同一周内,自行前往工商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手续。因手续不全或不合法引发的后果由竞得者承担,景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竞租意向金。
4)履约保证金缴纳:竞得者签订合同后,竞租意向金直接转为商铺租赁履约保证金,届时需持意向金单据到财务办公室更换为保证金单据。若在经营、安全、防火、文明服务、环境卫生等方面违反合同约定,将按规定扣除相应金额。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二)
统一打包招商区域
(经营总收入分成模式)
1.招商区域:金刚门集装箱商铺、懒猫森林区域6处商铺和2处平台。
2.合作模式:本区域为整体统一打包招商,严格遵循“一店一品”原则开展经营活动,采取经营总收入分成模式进行合作,具体分成比例等细则详见合作协议;结算时,合作商家需提供合规的发票,发票信息应准确无误,且符合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务结算的规范要求,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3.经营类型:特色旅游纪念品、创意工艺品、游客刚需品、农副特色产品、预包装食品、规模性特色茶饮、快捷特色简餐、非遗文创产品。
4.合作周期:合作期限固定为1年。合作期满前1个月,招租工作小组将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评估标准,对合作商家在经营业绩、服务质量、遵守景区规定等方面展开全面评估。评估结果由招租工作小组最终审定,根据审定结果,决定是否与合作商家续约。
5.审核评估程序:
1)提交经营计划书:参与统一打包招商区域竞租的商家,需在2025年3月25日17:00前,将经营计划书提交至云蒙景区安全工程中心办公室。经营计划书应涵盖经营项目、产品与服务介绍、市场定位、营销策略、人员配备、预期经营效益、营收分成预期比例等内容,详细展示自身经营能力与规划。
2)资格初审:景区招租工作小组对提交的经营计划书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景区商业定位、经营思路清晰、具备相应经营能力的商家进入下一环节。初审结果将在提交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各商家。
3)现场陈述与答辩:通过初审的商家,需在指定时间(预计为2025年:3月29日—3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云蒙景区会议室进行现场陈述,详细介绍经营计划书内容,并回答招租工作小组提出的问题。
4)综合评估与公示:景区招租工作小组根据商家的经营计划书、现场陈述表现、缴纳意向金的时间先后、游客需求、产品特色、商业定位、市场认可度、经营能力、经营资质、景区宣传需求、营收能力等要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打分。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意向经营者,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5)履约保证金缴纳:竞得者签订合同后,竞租意向金直接转为商铺租赁履约保证金,届时需持意向金单据到财务办公室更换为保证金单据。若在经营、安全、防火、文明服务、环境卫生等方面违反合同约定,将按规定扣除相应金额。租赁期满,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四、招租时间地点
(一)
六处商铺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31日上午10:00,云蒙景区多功能厅(职工食堂东邻)。
(二)
统一打包招商区域
报名时间及地点
经营计划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17:00,提交地点为云蒙景区安全工程中心办公室。评估结果公示时间预计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日,公示地点为云蒙景区公告栏。
五、合同签订与费用缴纳
(一)
六处商铺
首个租赁周期的合同有效期预计自上年度商铺租赁到期日的次日起至2026年4月(具体日期以上年度商铺租赁到期日为准)。中标者需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首年租赁费用,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并与景区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以及安全、护林防火责任书。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签约,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已缴纳的意向金不予退还。
(二)
统一打包招商区域
合同签订期限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中标者需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景区签订合作协议,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签约,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已缴纳的意向金不予退还。
六、经营要求
(一)所有中标商户需严格按照景区规划和管理要求开展经营活动,整合商铺及场地功能。经营方案和业态布局需提前报景区审核同意,确保符合景区特色和定位,提升景区整体品质。经营过程中不得超协议范围经营,严禁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或违法行为。
(二)经营商户必须严格遵守景区的安全、防火、卫生、文明服务等管理制度,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服务标准规范经营行为,为游客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若需暂停经营,应提前向景区安全工程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临时关闭商铺;若无故停止经营,景区将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六处商铺(明标暗投模式):中标商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质证照,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景区统一选定桌椅、太阳伞、货架等设施设备风格及款式,采购、运输、安装等费用由商户承担,资产归商户所有。不得私自配备不符合景区规范的物品,否则限期整改,拒不整改将每次扣除2000元违约金。
(四)统一打包招商区域(分成模式):合作商户需在签订合作协议后一周内,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合同期间所有商铺营业收入须进景区账户,严禁租户个人私自收款,具体财务核算、结算周期等相关事宜按照租赁合同执行。商户需积极配合景区财务管理,定期提供营收数据、发票及相关财务资料。
(五)所有商户须严格遵守景区管理制度,服从景区管理,规范经营。因商户个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游客投诉的,景区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提前终止合同等处理,并追究责任商户相关责任。
七、特殊情况处理
(一)若因景区规划调整、政策法规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铺需要提前收回,中标商户应予以理解并接受景区制定的相关处置安排。
(二)若因自然灾害、政府重大公共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商铺无法正常经营,景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但景区将积极协助商户开展自救和恢复经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要求:参与竞价者务必确保自身符合公告中规定的承租人资格与条件,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无欠费情况等。在竞价过程中,若发现资格不符,将取消竞价资格。
(二)材料真实性:所有参与竞价者提交的报名材料、投标文件、经营计划书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材料造假,立即取消竞价资格,已缴纳的意向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遵守规则:严格遵循本公告及景区后续通知中规定的竞价程序、时间节点、报价规则等要求参与竞价。未按时完成相应步骤、违反规则的竞价行为将视为无效。
(四)现场秩序:在开标、现场陈述与答辩等环节,参与人员需遵守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干扰正常的竞价流程。如有违反,工作人员有权将其请离现场,并取消其竞价资格。
(五)费用缴纳:若成功中标,中标者需严格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缴纳租赁费用。未按时足额缴纳费用,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已缴纳的意向金不予退还,景区有权另行招租。
(六)信息变更:参与竞价者在竞价过程中,如联系方式、经营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云蒙景区安全工程中心。因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无法接收重要通知或错过关键时间节点2025商铺将全面取消,责任由竞价者自行承担。
(七)现场考察:所有参与报名人员应自行前往云蒙景区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到达景区前拨打咨询电话,办理相关入园手续,仅限二人内),充分了解招租区域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场地条件、周边环境、商铺经营情况等信息。参与报名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认可景区现场情况。后期若成功竞得,竞得者不得以对现场环境不了解为由单方面违约,否则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已缴纳的意向金等费用亦不予退还。
九、其他事项
(一)在招租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串通竞租等行为,将取消相关人员的竞租资格,已缴纳的意向金不予退还,并将其纳入景区诚信黑名单,5年内禁止参加景区同类活动竞租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签订后,若商户放弃经营权或擅自终止合同,已缴纳的租赁费用及各种履约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景区有权收回商铺或场地,另行安排招租。
(三)中标人、商铺经营人员必须参加景区安排的安全、服务、环保等培训活动,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培训费用由景区统一承担,但商户应按要求按时参加培训,如无故缺席,景区将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及商铺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未经山东沂蒙山云蒙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商户私自进行转租、转借商铺或场地的,景区有权书面通知解除租赁合同,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取缔,且不退还任何费用。由此给景区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转租商户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招租过程中如出现本公告未涉及的事项,由山东沂蒙山云蒙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研究决定解决办法。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山东沂蒙山云蒙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 莫主任
咨询时间:8:30—17:00
山东沂蒙山云蒙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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