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补贴扩围(租房补贴扩围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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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YUANYUN
2024年山东地产年报
2024年,中国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整,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态势。在这一年中,新房销售量在前三季度出现了明显的下降,各项政策措施纷至沓来。
上半年的政策措施延续了宽松基调,主要集中在对现有制度的优化和完善上;下半年,则逐渐转向了“托举并用”的策略,强化了政策预期管理,致力于恢复市场的信心。特别是“9.26”中央政治局首次定调“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后,多个中央部门迅速行动,形成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组合拳,无论是在政策强度、发布频率还是落地速度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此背景下,山东省积极跟进、因城施策,亦出台相关公积金、住房租赁等政策,在“稳楼市”之路上笃定前行。
全国地产政策
回顾2024年政策走向,“5.17新政”开启政策转向序幕,“9.26”中央政治局会议为拐点,中央政策释放最强维稳信号,随后明确了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以及收储存量商品房、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等多项政策举措。
在供给端,金融支持持续加码,致力于帮助市场去库存和恢复企业运营能力。
在需求端,政策以“组合拳”形式持续松绑和刺激,意在提振市场购房预期和积极性。
从优化调整到全面托举,从松绑限制性政策到出台刺激性政策,2024年地产政策可谓是应出尽出,市场也在四季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止跌。
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1月5日,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
住宅用地限制供应
4月29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做好 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 36 个月的城市,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 36 个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 18个月(不含)-36 个月之间,要按“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 (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
房贷首付比例降至最低
5月17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文,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明确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存量收储政策加速落地
5月17日,央行宣布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10月12日,财政部明确提出,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允许专项债券收购存量房。
自5月17日以来,全国已有超60城表态支持国企收储,超30城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中央首次释放强力稳楼市信号
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加大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并首次明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
调整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
9月24日,央行行长潘功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9月29日,央行发布公告,各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对于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到不低于-30个基点。同时,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新发放房贷贷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重定价周期,存量房贷借款人也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
“白名单”信贷规模增至4万亿元
10月17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打出一套组合拳,明确提出,2024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元。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要将所有房地产合格项目都纳入“白名单”,应进尽进、应贷尽贷,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重启货币化安置,并扩围至300城
10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11月15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扩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扩围至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房贷利率进入“2”时代
10月21日,央行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3.1%,5年期以上LPR3.6%,均较此前下降0.25个百分点。随着新一轮LPR下调,全国多地商业银行房贷利率将步入“2”时代。比如,广州首套房主流商业贷款利率为3.1%(LPR-75个基点),按照10月LPR下行0.25个百分点计算,将下调至2.85%;青岛首套房商贷利率将降至2.9%,杭州将降至2.9%,南京将降至2.7%,东莞可低至2.65%。
10
十万亿地方化债——近年来力度最大
11月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财政部明确,从2024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加上新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同时明确租房补贴扩围,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11
住房交易全面“降税”
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全国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及第二套住房,不超过140平方米的按1%缴纳契税;购买140平方米以上住房,唯一住房减按1.5%、二套按2%税率执行;
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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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房地产政策调控广泛且高频
在1月、5月、7月、9月、10月这几个月,全国典型城市出台地产政策频次处于高峰期,都超百次,放松公积金贷款、解除限贷、购房补贴三类政策最为频繁。
从需求端政策内容来看,北上广深等30个大城市放松了限购政策,仅剩下北京、上海、深圳、海南仍有局部限购。此外,南京、重庆、合肥、杭州等多个城市也放松了限贷政策,深圳、郑州、天津等城市放松了限价政策,深圳、重庆、成都等城市还放松了限售政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山东地产政策
在全国如火如荼地推进房地产利好政策之时,山东也响应中央要求,积极跟进,多频微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回升向好发展,据明源云不完全统计,全年优化调整约12次。
《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1月15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等介绍推进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情况,解读相关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填补了山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空白,标志着山东房屋使用安全工作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探索房票推行现房销售
1月18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表示,2024年山东将积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探索发放房票及住房消费券等降低购房成本,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
全面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16市均已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济南、青岛、烟台、日照、济宁、东营、聊城7市已推送首批项目名单,涉及项目448个,融资需求917.04亿元,其中,青岛、烟台、日照、聊城4市融资已落地,合计15.632亿元。淄博、枣庄等9市已形成第一批“白名单”项目819个,融资需求909.57亿元,已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系统内报送80亿元,获授信26.04亿元,审批落地8.44亿元。
拓展不动产“带押过户”范围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处长张春霞通报,山东省在全面推广住宅类不动产“带押过户”的同时租房补贴扩围,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扩展。目前,山东省可以办理“带押过户”的银行网点有860家,已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9600余件,涉及卖方抵押贷款逾140亿元人民币。
500余个项目纳入房地产“白名单”
5月2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披露,截至5月10日,全省纳入“白名单”项目共504个、融资需求1225.33亿元,其中457个项目获得银行授信1136.86亿元(其中展期128.12亿元),226个项目获得银行贷款243.81亿元(其中展期50.25亿元)。目前山东省已完成两批白名单项目推送,今年6月还将推送“第三批”白名单项目,尤其加大“好地块”项目、已供地未开发项目、高品质住宅项目的推送力度。
16地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5月29日,山东16地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取消利率下限。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科技创新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7月30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深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将围绕居住品质提升、城乡绿色低碳发展等7大领域发力科技创新,赋能住房城乡建设全行业、各领域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
8月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近日推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强化高品质住宅供给、支持保障性住房收购、盘活闲置土地、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等措施。山东将指导各市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还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切实提高缴存人支付能力。指导各市全面落实租购衔接,缴存人租房提取不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让群众安心提、放心贷。
发行7年期棚改专项地方债
山东发行7年期棚改专项地方债,规模34.8000亿元,发行利率1.9800%,边际倍数3.56倍,倍数预期3.19;山东发行30年期市政基建专项地方债,规模166.1800亿元,发行利率2.2700%,边际倍数22.06倍,倍数预期2.28;山东发行20年期市政基建专项地方债,规模1.3300亿元,发行利率2.2600%,边际倍数9.02倍,倍数预期2.27。
10
山东出台“楼市19条”
10月10日上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新出台的《关于落实金融支持政策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通知》。《通知》共19条,涉及统一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化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服务等。
11
第二批高品质住宅公布
11月23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布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现场指导和综合评议,全省16地市共90个项目入选,其中在建项目77个、建成项目13个。
12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诉调对接联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和法院前期推进情况。会议要求,要工作重点再明确,把握目标任务,持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要组织运转再强化,有效发挥合力,坚持府院联动,加强沟通协作,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深化住建领域诉源治理工作,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山东各地市资讯
2024年,山东各地市也积极加大政策调控力度,紧抓公积金、贷款利率等抓手,推出一系列利好政策,市场预期趋稳。
济南——优化调整约13次
1月10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新政——《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细则》;
2月21日,济南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2月27日,济南预备开启“置业送消费券”活动;
3月22日,济南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与首套房一致;
4月12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济南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
5月17日,济南公积金发布《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
7月19日上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的查询服务指南》;
8月26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增加不动产预告登记申请的通知》;
9月,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6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100万元,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至15%,引导银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10月10日,济南商贷二套房利率调整与首套房利率一致为3.35%;
10月11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相关政策举措的通知》;
11月6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进一步优化土地市场的若干措施》;
12月,济南发布未来产业方案、创新安置补偿方式,实施城市更新项目、住宅市场趋稳并探索配售型保障房建设。
青岛——优化调整约12次
1月,青岛市首批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贷款正式落地,以18.5亿元收购2319套存量商品房;
3月29日,青岛连续出台两条重磅新政,一是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二是提高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首套房对齐;
4月2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青岛市2024年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
5月20日,青岛市城阳区出台房地产“一揽子”政策;
5月31日下午,青岛举行吹风会,介绍《青岛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6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6月6日,胶州市推出房票安置、购房补贴、商品房团购、共有产权人才房等多项激励政策和举措;
6月24日,青岛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实施住房“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7月18日,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宣布在执行青岛市“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新增支持政策;
9月14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征集通告》;
10月,青岛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统一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1月1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淄博——优化调整约6次
1月1日起,开通线上租房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3月,淄博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6月,张店区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时间调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其他标准不变;
7月10日,淄博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15倍上调至20倍;
8月21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预售商品住宅先验房后收房活动实施细则;
10月18日,淄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枣庄——优化调整约3次
3月,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9月,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按区认定;
10月17日,枣庄发布《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措施通知》。
东营——优化调整约4次
2月6日,东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出台13条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
自2024年5月1日起,东营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万元;
10月17日,东营发布《关于印发市直公共租赁住房评分轮候配租规则的通知》;
10月22日,东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等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的通知》。
烟台——优化调整约7次
自2024年2月1日起,烟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倍数”由20倍调整为30倍;
2月20日,烟台发改委发布了62条《关于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烟台在新台阶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3月20日,烟台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自2024年4月1日起,烟台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7月11日,烟台市面向芝罘区、莱山区所有已建成并竣工的房地产项目,对存量商品住房发起收购,以用作保障性住房;
10月,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解读;
10月28日起,烟台再次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潍坊——优化调整约9次
3月12日,山东省潍坊市政府推出融资“白名单”;
4月2日,潍坊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
4月3日,潍坊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5月17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6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潍坊市城市更新行动规划的通知》;
7月18日,潍坊发布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
8月27日,潍坊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3种情形可享受首套住房信贷政策;
10月12日,潍坊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提出10条房地产行业新政;
10月15日,潍坊发布《关于调整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济宁——优化调整约6次
1月3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3月,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
4月17日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5月,济宁计划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14套,公租房筹集500套;
8月14日,济宁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
9月,济宁市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泰安——优化调整约6次
1月2日,泰安市岱岳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发布通知和提醒,集中受理二手住房交易补贴材料,给予购房奖励;
3月22日,泰安公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4月,出台购房优惠、以旧换新、企业租房优惠等多项惠民利企措施,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措施;
11月,泰安市住建局 行政审批局印发《房屋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政策性清单(2024年)》;
12月,泰安市正式启动商品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
10
威海——优化调整约1次
10月8日,威海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包含取消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限转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统一首套和二套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
11
日照——优化调整约6次
为激活市场,促进住房和家装消费,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家装消费券”发放活动;
2月,外国人持永居证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3月25日,日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关于促进日照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9月,日照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10月,山东省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日照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10月,日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照市商品房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
12
临沂——优化调整约6次
3月14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
5月8日,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的通知》;
7月30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提高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的通知》;
8月30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10月18日,临沂市住建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有关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通知》;
11月19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3
德州——优化调整约5次
4月24日,德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德城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5月,宁津县出台房地产业促销9条指导意见;
5月15日,禹城市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8月14日,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9月19日,山东省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4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及《2024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14
聊城——优化调整约3次
3月,聊城房票安置启用,并发布房票安置补偿明白纸;
10月12日,聊城提出支持住房消费、调控市场增量、优化市场存量、提升住房质量四方面共17条举措;
11月22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操作规范及办理流程(试行)》。
15
滨州——优化调整约5次
4月,在滨州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职工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8月20日,滨州多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新建住宅项目品质提升的土地和规划管理措施》;
8月,滨州市开启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一次办”新模式;
10月14日,滨州发布《关于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政策》,统一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滨州“商转公”政策公布,12月10日起执行。
16
菏泽——优化调整约6次
1月3日,菏泽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6月17日,菏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7月10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加装电梯和租赁住房提取等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9月13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发布菏住委【2024】3号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
12月,菏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确定菏泽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的通知》;
12月,菏泽市印发《关于推动菏泽市房地产市场企稳向好的实施意见》。
总体来看,2024年房地产行业在政策引导下经历了从优化调整到全面托举的转变。在经历了上半年相对温和的调整后,下半年特别是9月以后,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冷却,中央及地方层面开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宽松局面。相较而言,2024年的政策力度更大,更具有刺激性,积极主动态势也更为明显。具体表现为降准降息、降低首付比例、取消或放宽限购限贷等限制性措施,极大地降低了购房成本,刺激了需求端复苏。
在中央积极政策的引导下,全国三百余省市发布千余条政策,刺激力度逐月加码,用好用足政策“工具箱”成为常态。山东也积极跟进,先后推出百条优化调整举措,通过政策组合拳多管齐下稳定市场。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部分城市已呈现出止跌回稳的迹象,但是部分二三线城市下跌态势仍未停止,市场的不确定性仍旧存在,市场预期也尚未转变。
房地产业既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先导产业。2024年12月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为2025年楼市定调,释放了更加坚定的稳楼市基调。展望2025年,政策环境仍将在当前宽松状态的基础上对已推出政策重点推进落地,多措并举逐步改善市场预期,最终实现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下期内容 2024山东地产年报销售数据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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