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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理财的需求不断增强。然而,在“收益可观、安全稳健、灵活便捷”等一系列诱人理财承诺的背后,常常隐匿着惊人的吸金骗局。家住中山市的黄先生近日就遭遇了理财“陷阱”,他在今年3月底进入一家叫“宏×创投”的网站理财,后发现该网站突然关闭,而且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

着急的黄先生立刻报了警,根据相关线索,中山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锁定相关嫌疑人,并成功在山东省潍坊市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据统计,截至被抓获时,犯罪嫌疑人共骗取资金1000多万元,受害者达90余人,遍及广东、上海等11个省市。

今年7月起,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净网行动”。8月18日,公安部公布了“净网行动”十大典型案例,该案也位列其中。

高额回报

投资网站年化率达20%以上

今年3月底,经常进行个人理财的中山黄先生,在网上看中了一家P2P网贷理财的网站。该网站从今年3月16日正式上线运营,当时正在进行一些促销活动。黄先生经过查验,发现该网站在工商部门有注册,便加入了网站建立的QQ群,向客服咨询后,认为该网站值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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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的页面看起来挺正规的,借款的人会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信息、抵押物品证明、签订借款合同,还有网站实地考察的照片等等,看起来不像是骗人的,而且该网站投资的年化率(全年的利率)在20%以上,看起来很可观。”黄先生表示,在咨询客服之后,从今年4月份开始,他决定进行投资。

因为网站刚刚开业,为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网站上每天挂出了2个分别为10万元的“秒标”。“秒标”即网站发布的一些即时有收益的投资产品,收益率为0.6%到1%之间,投资后一般几个小时、甚至几十分钟内就能收回本金和收益。黄先生尝试拍下“秒标”后,果然很快赚了一点钱。客服人员告诉黄先生小投资平台每天有收益,要继续投资“秒标”,则需要先投资“月标”(以月为单位计算投资收益的标),此后,黄先生先后8次在网站上投资共计5万余元。

在投资过程中,黄先生因为担心资金的安全,曾经联系客服人员咨询关于投资资金的流向问题,客服人员通过QQ给他发送了一张网上银行转账回执电子单据,看到单据后,黄先生终于相信,该网站是一间正规的P2P网贷公司。但不久之后,网站却“消失”了。

上当的不只黄先生一人。受害人付先生在该网站投资了13万元后,发现该公司的QQ群突然解散,打公司客服电话无人接听,网站也打不开了,这才发现受骗了。

惊天骗局

诈骗全国90多人1000余万元

黄先生立即向中山警方报案。接到报警后,中山三角警方迅速组成专案组,对掌握的线索展开调查。

“这种案子我们是第一次办,我也是在办案的过程中,才了解到P2P网贷是什么。”办案民警邝警官告诉笔者,由于该网站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诈骗,受害者遍布全国各个省份,人数众多,被害人可能相互并不知情,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这个案子不同于集资诈骗、非法吸存等犯罪,网站上线不到一个月就马上关闭,这说明创立该网站的目的就是为了‘捞一把就走’。”邝警官说。

经过侦查,警方锁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幕后老板孙某亮、该公司的法人韩某军和公司总监王某。6月18日晚,在山东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中山警方将孙某亮和王某抓获。

警方介绍,孙某亮为山东寿光人,今年40多岁,初中学历,曾在当地经营一家酒吧,后因经营不善,酒吧倒闭,孙某亮才盯上了P2P网贷诈骗这一行小投资平台每天有收益,王某则是孙某亮以前工作的拍档。“我们先是掌握了王某的活动轨迹,发现他正在回家路上,准备对其进行抓捕时,发现用摩托车载着王某的男子就是孙某亮,于是在王某下车后,一组民警当场将王某抓获,另一组民警一路跟踪孙某亮,在适当的时候对孙某亮进行了抓捕。”邝警官说。

抓获2人后,警方立即进行突审,从而掌握了公司法人韩某军的活动轨迹。7月10日,警方将韩某军抓获归案。经审讯,3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表示,嫌疑人孙某亮自2014年11月份以来筹备建设了“宏×创投”公司,由其负责招聘员工,维持公司运作,王某负责建设网站充当客服,以投资回报率3%以上的高息利诱,在网站上发布虚假的贷款信息,以此吸引客户将钱存进公司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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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报称,截至被抓获时,该公司共骗取人民币1000余万元,受害者达90多人,遍及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11个省市。

骗局揭秘

虚假宣传、高回报策略吸引投资

据嫌疑人孙某亮供述,去年10月份,他听人家说搞P2P这一行“来钱快”,曾经到一家公司进行过考察。考察后,孙某亮自行找到该公司的创始人谈合作。该公司老板A答应先垫资,并帮孙某亮建起网站。

之后,孙某亮找到当地的小混混韩某军一起开公司,并商定每个月给韩某军3万元工资,让其注册公司后担任公司法人,同时还开设了公司办公地点。随后,孙某亮在网络上招聘客服人员,并对客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3月16日,网站“宏×创投”正式上线运营,在该网站正式运营之前,孙某亮等人还组织了客服人员对网站进行大规模的宣传。

“宣传的方法有在各大投资类网站上打广告,让客服人员加入各种投资的QQ群进行宣传等等。”邝警官告诉笔者。

上线后,网站除了发布“秒标”吸引投资人外,还组织公司客服人员利用QQ聊天软件拉拢投资者到“宏×创投”网站上进行投资,投资的“回报率”大部分高得吓人。此外,警方介绍,该网站还设定一定的奖励机制,对投资客户的投资金额进行排名,排名前十名的有几千元不等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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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网站上的借贷信息,基本上都是虚假的。例如网站上的某个“月标”,竟是孙某亮等人虚构的信息。孙某亮找亲朋好友借了一辆小汽车,将小汽车开回公司后,由王某负责对小汽车和行驶证进行拍照,并用照片中的虚假个人信息制作成一份虚假的汽车贷款合同,将这些信息发布到网站上,以此来给投资者进行投资。

此外,如果投资者需要了解借款去向,孙某亮就通过软件制作虚假的网上银行转账回执电子单据,以此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注册公司、建立网站、进行虚假宣传、发布网站奖励、虚构借贷信息吸引投资,一整套流程下来,孙某亮等人仅仅投资了10多万元,而这其中,公司老板A垫付了大部分的资金,还从孙某亮等人吸引的投资额中抽取了30%的利润。警方抓获孙某亮时,从他住处搜出了另一家投资网站的相关信息。孙某亮供述,其正准备投资别人开设的另一家类似的诈骗网站,没想到网站还没上线,就被警方抓获了。

监管提速

新规将遏网贷行业乱象

今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7月31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

密集出炉的P2P监管政策,为P2P行业进行了正名,也从多个方面对P2P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定。《意见》指出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托管机构;《办法》明确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比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等。业内人士表示,P2P公司的资金托管方式被强制限定为银行,可以有效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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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意见》明确了P2P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其功能只能是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业内人士表示,平台私设资金池、“全额本息担保”等做法将成为历史。同时,《意见》明确,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应实行分账管理,这意味着“黑平台”想要一夜之间卷款跑路的念头也将成为妄想。

从9月1日起,《规定》正式施行。规定称,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的,超过部分法院可认定为无效。

此外,根据《规定》中的条款内容,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贷平台的提供者如果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业内人士表示,对担保责任从法律层面进行了明确,避免了很多中小平台夸大宣传,恶性竞争,有利于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也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延伸

P2P网贷: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民间借贷方式,其典型的模式为:由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投资者从借贷中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借款人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网络信贷公司则从中收取中介费。

近年来,P2P网贷行业迅猛发展,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7月底,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了3031家,而其中,有问题的平台达到了895家。P2P借贷行业非法集资、非法经营、挪用资金等现象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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