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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7100字)

大家好,我是Wapi。

以前没药花园上发过苏不归写的一首诗,其中有几句是:

人类最后的

遮羞布

是给视频中的尸体

打码——

我觉得遮羞布这个词用的极为准确。

大家一定没有异议:一些影像如果太过血腥、恐怖或者色情,会引起多数人的生理不适,或者不宜在不分年龄段的平台上显示,那么它们就应该被挡起来。

打码也反映了人类的心理:这些画面通常是人类自己行为的后果,却触及了人们内心深处的羞耻心,代表了人类对自身悲剧命运的回避。

遮“羞”布的作用深入人心。有时哪怕一个正常的东西给打了码,都会变得猥琐起来。

当然,今天我写这篇是要谈谈另一种有争议的打码规则:给违法犯罪案件相关人物的肖像打码。这种打码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防止被报道对象的身份泄露。

从某天开始,我突然不知道该怎么给人打码了。

有天“房间内的粉色大象”上准备发一个案子,女性罪犯甲(判死刑)与一个男性罪犯乙(判死缓)合谋,杀害了另一个男性丙(已遇害)。以前电视台的节目做过报道,三人的照片和影像都播出了,未打码,但几年后我们再发时,我和Luzi越讨论越迷茫。

以前都不用打码的,现在我们发是不是打个码?

那么去世的受害人要打码吗?

被执行死刑的凶手要打码吗?

活着的凶手要打码吗?

三个人都打码?……

在打码问题上,我越来越拿不定主意:到底应该遵从什么规则?成年人应该打码吗?未成年人打码,那许多年前的童年旧照还需要打码吗?去世的人应该打吗?活着的罪犯应该打吗?

最后讨论不出结果,我们便按照该案发生地当年媒体的做法。

前阵子我和“央视新闻”和“今日说法”的朋友聊了下,问了他们做节目时打码的规则。他们认为,用照片后打码是为了避免引起法律纠纷;如果当事人自己或者家人同意/授权,就可以不打。如果死者家人不同意,照片还是要用的,那就打个码。这就造成,有的节目中受害人和罪犯都打码了,有的节目中没有。

但现在打码的意义显然已经超出了法律范畴。不少网友认为打码即正义,要求给受害人打码(而给罪犯不打码),以此来表达自己的道德立场。打码的意义在这些年的网络中悄悄演变,竟然变成了一种对被打码人的尊重和保护。

对于这种打码正义,我真的凌乱了,用了点时间才理清头绪,今天就来深度聊下这个问题:打码的初衷、目的和道德分别是什么。

违法/犯罪嫌疑人

如果你涉嫌犯罪了,被收押后,就会先被带去拍一组正面、侧面的大头照,旁边加上身高尺子,这类大头照在英语里被称为mugshot(嫌疑人照)。还有一些嫌疑人是在公开场合的抓捕过程中,被记者拍到了相貌。或者有一些嫌疑人是身份泄露后,记者从他们的社交网站上挖掘到了他们自己发布的照片。

这些人此时还没经过审判定罪,理论上不是罪犯,那么他们的相貌、名字应不应该被公开呢?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差异巨大。但我看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做法是:警方除非把嫌疑人照片用来通缉,不然,不会随意公开他们的确切身份。譬如,英国、加拿大、中国都是如此。

在香港,我们有时看到新闻里警察给嫌疑人头上套个黑袋子带走,也是怕他们相貌被媒体拍到。在台湾,通讯传播法规写明:侦查期间不应公开嫌犯身份,除了那些涉及公共利益维护或合法权益保护的案子。

为什么不公开嫌疑人的照片呢?

这主要出于两个考虑:

一,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尚未提起公诉,尚未进入审判阶段,过早公开嫌疑人的身份怕影响后续侦查以及审判过程;

二,想保护这些嫌疑人的名誉(万一误抓)。

大家还记得我们写过的台湾八里双尸案吗?妈妈嘴咖啡店的老板最初被凶手的一面之词诬陷,被检察官当成共犯,并泄露给媒体,遭到媒体大肆报道。后来他虽然很快洗清嫌疑,并没被起诉,但个人名誉和商业名誉已经受损,无法恢复。

所以说白了,不放照片或者给照片打码的根本目的是隐藏身份;因此与之配套,嫌疑人名字还得用化名,或者用某某。

(通缉令上的照片令她走红)

但是,各国、各地区媒体若有自己的办法找到照片和名字,公开了其身份,也没见过真有部门会管,顶多舆论指责这家媒体不专业。

还记得2014年黄海波和那个性工作者的mugshot到处流传吗?当时大家发现该性工作者身高竟达1.85米,才挖掘出她是变性者。

2016年1月,安徽警方抓到了一个光天化日抢儿童的团伙。由于罪行太过可恶,他们在官微上发布该团伙的照片时,只在他们的额头上打了“马赛克”三个字。当时许多网友拍手叫好,光明网刊发报道,标题为:《警方公布抢女童嫌犯照片,网友:马赛克处理方式给满分》。但也有人认为这侵犯了嫌犯的隐私,这就见仁见智。

(“中警安徽”给嫌犯打的文字:“马赛克”)

但是,也有一些国家做法不太一样。他们不仅不要求媒体保密嫌疑人身份,而且官方的mugshots也漫天飞,譬如美国。

大家还记得某东老板在明尼苏达的橙色囚衣照吗?一时间成了多少吃瓜群众的恶搞头像。当然,还有一众明星的mugshot也都可以在网上找到。有人说,那是因为他们都是公众人物。不不,在美国,普通人的mugshots也没受到保护。

根据《纽约时报》的一篇报道,作为美国公共文件的Mugshots已经形成了产业链,这些照片甚至会被倒卖。有些普通人犯了罪后,还因为mugshot太帅、太漂亮,成了网红,出狱后走上人生赢家的道路。

(这两人先后因为嫌犯照走红)

我唯一看到容貌被打码的美国嫌犯,是一起杀害男婴的凶手—一个十岁女童。当时美国人对这个女童十分痛恨,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媒体哪怕搞到她照片后也打了码,倒是公开了她妈妈的相貌。

(我曾经写过这个案子,阅读链接见文末)

总结一下:对嫌疑人的照片要不要打码,身份能不能公开,不同国家和地区做法不同。

基于前面说的两个理由(不影响侦查和审判以及保护嫌疑人隐私),我个人认为还是匿名比较好。

只是,若该案已经成为公共事件(譬如许国利找失踪的妻子都上新闻了),或者嫌犯本身是公众人物(譬如吴亦凡),这时候再要求媒体对其打码,似乎多此一举了。公众人物谈个恋爱都会被拍照、公开,更何况是违法甚至犯罪活动?

(用了真名,再遮盖长相有何意义?就算不用真名,用柯某东,公众也知道是谁。个人认为,这种情况要允许他拒绝接受采访,如果他接受了,化名打码也没啥意义。)

审理阶段和宣判后

那么侦查结束,进入审理阶段的被告或者已经被宣判有罪的罪犯要不要打码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8条和第202条,到了审理阶段,哪怕还没宣判,被告的身份就可以公开了,宣判了以后也可以公开。

新华网在2016年曾发过一篇文章解释道:“这是因为除了依法不公开的案件,所有案件都须公开审理,所有公民都可以前往庭审现场进行旁听,媒体可以向法院申请拍照、摄影,法院也可以对庭审情况进行视频直播。庭审公开正是将各方诉讼参与者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由于我国要求审理公开、宣判公开,这就意味着被告相关的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让渡出来了。哪怕有些可以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子,也是考虑到受害人的隐私(譬如强奸案)或者国家的机密,而非被告的。

因此,这些可公开的案件到了审理、宣判阶段,再给被告/罪犯化名、面部打码,就毫无理由了。

(央视报道晋宁杀人案凶手被判刑)

为什么现在有些媒体在发布新闻时连罪犯都打码呢?或许一些记者、编辑自己没明确区分嫌疑人和罪犯,也不去思考嫌疑人被打码的真正原因,他们怕有人来杠,索性都打码算了。

至于有些媒体还给已经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打码、化名,就更让人啼笑皆非了。

所以,无论从情理的角度还是法律的角度,被提起公诉的被告和宣判后的罪犯是不需要匿名和打码的。

受害人需要打码吗?

大部分时候,罪犯做了卑劣的事,不得人心,给他们打码这事也不符合普通网友的情绪。给嫌疑人甚至罪犯都打码、化名,只是媒体自己为了表现自己公正、体面、有法律意识的做法。

那么,受害人需要被打码吗?我觉得要分在世的受害人和去世的受害人。

对于在世的受害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媒体自由度是很大的。以台湾为例,法规表明:如果是性侵受害者,媒体必须经过当事人同意才能公布其身份和照片。但是若其他的案件,媒体有免责条款,在公开场合拍到的,可以使用。

但我个人认为媒体还是要有边界,不管是抢劫还是故意伤害,如果受害人在世,应该尊重其个人对身份保密的意愿。

所以,分两种情况:一,在世的受害人(非公众人物)自己不想公开身份,我认为媒体在报道时应该用化名、不配照片,或者打码。其原因只有一个:尊重隐私,不要影响他们的生活。

二,在世的受害人公开身份接受采访,或者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公开实名露脸讲述,本质上他们自己也是一家(自)媒体,那么其他媒体在报道时自然可以用其公开的身份。

譬如之前在泰国被推下悬崖的孕妇,她后来就开了抖音用直播、视频等方式多次公开讲述事情经过。她有了两百多万粉丝,可以说本身就是一家很大的媒体,如果此时媒体再给她打码,那就是多此一举。

还有一些案件中的目击证人、凶手的同事、受害人的家属,如果他们匿名接受采访,就应该打码、化名,甚至变声。如果他们觉得以真实身份接受采访无所谓,那自然也没关系。还是要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

去世的受害人应该打码吗?

那么,那些去世的受害人,已经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了,应不应该打码呢?

我发现在大陆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常媒体都不会给去世的成年受害人打码。在西方,去世的未成年受害人也不会打码。

(被十岁女童杀害的男婴照片是公开的,女童是隐藏的)

这是因为他们认为:受害人是美好的、无辜的、值得纪念的,没有羞要遮。且死去的人不会受关注困扰。凶手本应该公开身份,但因为其未成年人,所以要保护。

有人会说,管其他地方干嘛?我们在大陆,就有给受害人打码的传统,就要遵守这个传统。但是我不禁要问下,大陆真的有这个传统吗?十年前,或者九十年代的报道,也给去世受害人肖像打码吗?

我们翻了许多官媒的节目,发现也并没有都给受害人打码。

(2015年今日说法的报道是很典型的做法,受害人、罪犯和一个平反的蒙冤者未打码,给死者的女友打码)

那为什么我们觉得必须给去世的受害人打码呢?这个呼声,其实是近些年从网络上开始的,是接着给罪犯打码那个风潮之后的。这个过程作为传播学样本分析很有意思。

我们在看新闻时很容易产生这个念头:打码对于罪犯原来是种保护啊,当我们憎恨他时,就把码打在额头上,剥夺他这种保护。那么等等,那么受害人怎么没有这种保护呢?难道受害人比罪犯还可恨吗?

有人产生这个念头后,站上道德高地拿着喇叭开始批斗一家媒体:你居然给罪犯打码,却不给受害人打码?!这人振臂高呼后,其他人听着似乎有道理,立刻跟上了。那家媒体遭到指责,赶紧给受害人的眼睛也马赛克了。

最容易席卷全网,所向披靡,推动人类进步和倒退的,都是同一种情绪:愤怒。特别是这种以同情为支撑的愤怒。

对于媒体来说,其实打不打码并无太大区别,打就打呗。他们甚至有时为了讨好读者的情绪,只给受害人打码,偏不给嫌犯打码(这里已经完全偏离了最初打码的意义)。

“什么?你们居然给嫌犯打码/化名,却不给受害人打码?!”

大家仔细推敲下这句话,发现里面的思维漏洞了吗?

一,给嫌犯隐藏身份的原因之一,是怕影响侦查以及公正审判。此条与受害人无关。

二,给嫌犯隐藏身份的原因之二,是万一指控错了,尽量减少对其生活和名誉的影响;但死去的受害人又没有犯罪,又没有见不得人的地方,又为何需要这种给嫌犯的“遮挡”呢?

三,从法律上说,自然人死亡后,隐私权等权利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从唯物主义来说,去世的人怎么会有因为身份公开而生活被影响的困扰?

所以我们仔细分析打码的初衷,发现去世的受害人不符合,他们美好的相貌不属于需要打码遮挡的范畴,也不像嫌犯有遮挡的需求。

在我们于2020年发了蓝可儿的视频后,也有个别人很生气,你们为什么不打码?

先不说蓝可儿的照片和真名在中英文网络中到处都是,就说她是一个台湾移民过去的加拿大人,以她和她的家人的文化来说,打码很可能反而是对她的亵渎。

在西方,每当挚爱的人去世,家人都会发讣告告知社会,因为他们认为亲人是美好的,他们的离世是应该被公开的,他们本人是值得被众人缅怀和纪念的。你若对他们说要给他们去世的亲人打码,他们肯定不理解,甚至会愤怒——我们亲人的肖像照不恐怖、不血腥、不色情,也没啥见不得人,为什么要打码呢?

(去世男婴的父亲公布自己和儿子的合影留念)

打码的正义

我发现中国网络和西方一些国家之间,对于如何向受害人展示善意和尊重,出现了截然相反的趋势:

在西方,大家同情受害者,就会传播他们美好的照片,让他们被记住。大家看过犯罪心理学可能会知道,有一部分凶手作案是为了获取关注,留下臭名,激起恐慌。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就越不能让他们如愿。

(杀害章莹颖的凶手对其情人说过的话)

过去一个谋杀案件发生,常会以凶手的名字给案件命名。但在上述思维方式的影响下,近年来的案件多以受害人的名字给案件命名,并且不给凶手单独建立维基百科页面。

譬如林俊被害一案就被命名为:Murder of Lin Jun打码网站,而杀害林俊的凶手Luka Magnotta在维基百科上没有单独的页面。同样,如果你输入章莹颖案凶手的名字,维基百科上也没有他的页面,而会出现Murder of Yingying Zhang。

这不是因为受害人是华人。譬如你输入灰狗巴士杀人案中的凶手Vincent Weiguang Li,出现的是Killing of Tim McLean。

在中国网络上,近几年的趋势恰好相反。一些网民越同情受害者,越希望媒体给他们打码,用化名,让他们隐藏起来成为一个案件中的符号,不要吸引太多关注。网民越憎恶凶手,就越要用他们的真名,曝光他们的真容,让他们被记住,遗臭万年。

我很理解为什么有时候中国网友想给受害人打码。一个案件一旦因为过于惊人而成为新闻,免不了要放到公共平台被议论的,而网络的特性就让不同立场、思维方式和三观的人因话题而聚拢。

网络上喷子太多啦,骂罪犯的有,骂受害人的也有不少。

一些网友看得心疼,又不知道如何保护那些逝去的人的名誉。或许有人觉得,打码和化名可以像个盾牌一样保护死者,隔绝那些恶言论?

虽然去世的人不会被这些言论伤害了,但他们的亲属看到后确实可能会被伤害。但我们反过来想打码网站,给去世的人化名和打码,亲属看到喷子言论就会心里好受了吗?恐怕不会。真正能安慰受害人家属的,是消除那些误解、污蔑和谣言。

我认为,这两种思考方式本意都是好的,都是出于惩恶扬善的需求,没有对错之分。

但你若问我个人观点,我可能更倾向于:我们应该留下受害人的名字和容貌。

有句话我一直很认同: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遗忘才是。

许多人为了纪念家人,会捐钱盖大楼,给公园捐长凳,或者设立奖学金,以家人命名。这些做法都是希望那些不容易逝去的东西能更长久保留社会对家人的记忆,也不枉他们来过这个世界。

如果不被忘却是一种优待,那么我希望受害人能享有。

受害人美好的样子可以唤起人们内心的同情、愤怒等情绪,引发大家对案件的关注,从而警示活着的人,推动社会向更好的方向进步。

因此在去世受害人名字和相貌能否公布的问题上,我不认为媒体公布有违道德,而纯粹取决于受害人家属的意愿。

如果有受害人家属不愿意提供照片,那么媒体在选用受害人社交媒体上的照片时应该打码。

就我接触过的受害人家属来说,他们都是希望去世亲人的音容笑貌被这个世界记住的。大部分亲属给记者提供去世亲人的照片或者自己发布到网上时,都会选好看的,更不会遮挡,是部分媒体转载照片时顾忌某些网友的态度而打码。

发明传统

现在新发生的案件,很多媒体会在第一时间用化名和打码。如果有人不照做,部分网友会指责你不尊重死者。打码和化名这种隐藏身份的手段,已经悄悄变成了表达尊重的方式。

其实,给受害人打码的呼声是有点无厘头的——它以正义为名,但深层次并无道理支撑,曲解了打码的初衷,并且在道德感的背后是一团乱麻的逻辑。

但偏偏它能席卷全网,真的改变了一代人的行为模式,这不禁让人深思。

现在偶尔我还会看到有人说,给受害人、罪犯的眼睛打码是中国人的传统。其实并不是。它们是近些年才慢慢出现,席卷网络的。

有本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写的书,叫《发明传统》(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有人会说,传统怎么可以是发明的呢?它只能是古老的流传下来的,只能是继承传统。

但那本书里举例很多所谓“传统”,我们以为历史悠久,有古老的根源,其实不过是没多久以前人们创造出来的。细细推敲,“传统”都是文化构建的,并不是必然合理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我相信有天可能不会有人再思考打码这件事的由来,大部分人都会妥协,因为打码也是随手之劳,随大流就好了,而它也真的成了我们的“传统”。

但是,我们或许可以问下自己:打码是去世的受害人想要的吗?是他们的家人想要的吗?还是一部分网友的道德优越感想要?

有些震耳欲聋的愤怒,哪怕被包装了正义的外壳,在本质上是肤浅的,对这个社会进步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益处。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看起来我们的网络世界更“正确”,更“善良”了,其实也可能是更保守,更形式主义了。

如果道德形式主义逐渐统治了我们的世界,这会隔绝更深层次的思考,让那些实质问题反而被回避了。

如何在传播信息时真正为死者赢得尊严,真正能让受害人家属安宁?答案恐怕不是遮蔽受害人心灵的窗口,而是我们每个人尊重真相、警惕谣言、克制表达,停止语言暴力。

今天这篇以剖析打码为例,目的是希望我们在跟随潮流时都能反思一下: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究竟怎么做才能真正让世界变得更好,而不只是让自己感觉良好?

阅读文中提到的文章:

(这篇里提到了踩死男婴的美国十岁女孩)

八里双尸命案:干女儿因不伦恋杀害老夫妇?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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